根据《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(学工通〔2023〕49号)》,和《关于印发<长沙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2019年修订)的通知>》(长医学〔2019〕33号)文件精神,我院组织开展了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补认定工作及原受助学生学籍异动排查、原受助学生等级调整等工作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认定、学院审核,以下五名同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现公示如下:
序号 |
姓名 |
班级 |
认定等级 |
认定原因 |
1 |
彭家馨 |
2022级本科药物分析班 |
一般困难 |
收入低,劳动力少 |
2 |
侯伊妮 |
21级本科药学2班 |
一般困难 |
两边老人均需在医院进行照料 |
3 |
刘皓 |
2023级本科药学2班 |
一般困难 |
父母无固定收入,学费压力大 |
4 |
刘思涵 |
22级专科药学1班 |
困难 |
母亲骨头坏死,爷爷患癌症,医疗和学费负担重 |
5 |
唐莎莎 |
23级专升本药学1班 |
一般困难 |
教育、医疗负担重,劳动力少 |
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8日至11日,如有异议,请通过以下方式向监督部门反映:
药学院党委胡明华:88602646、13874819712
药学院党委副书记吴海军:13517498404
药学院党党委纪检委员吴昭全:15700782285
学校监察处电话:0731-88602619
药学院
2024年3月2日